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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装管理程序
1 目的
规定了工装质量控制要求、职责和管理程序。目的是以保证工装设计、制造、使用质量满足工艺要求。
2 适用范围
适用于所有工装的使用、监督、检定制造管理。
3 职责
3.1 设计部门
3.1.1 对设计的工装技术文件的技术状态负责,并对使用鉴定效果负责作出技术结论或明确技术措施。
3.1.2 对设计文文相符负责做到资料准确,图纸更改按规定程序办理,对设计更改造成的损失负责。
3.2 制造单位:
3.2.1 对承制的工装的符合性质量负责,并承担鉴定试用过程中全部工装的修制和进度保证。
3.3 使用单位:
3.3.1 按使用鉴定计划备齐材料,安排设备及人员作好试验现场正常工作,保证鉴定计划的顺利执行。
3.3.2 做好在用工装正常维护和保养及周期送检工作。
3.4 检验部门
3.4.1 按技术资料要求出具工装检验结果;承担工装周期检定工作,对所出示的检测结果正确性负责。
3.5 供应部门
3.5.1 负责工装器材的采购、供应工作。
3.5.2 按计划保质、保量地负责工装用料。
3.6 毛坯生产单位
3.6.1 负责按工装制造单位计划保证工装的锻铸件供给(黑色金属铸件除外)。
3.6.2 按工艺要求规定的毛坯尺寸,保证质量,认真负责。
3.7 设备能源部门
3.7.1 负责工装计划的下达、检查、考核管理工作。
3.7.2 负责组织使用鉴定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。
3.7.3 负责成套工装或部份工序的外协工作,并对其质量负责。
3.7.4 负责全厂在用工装的管理协调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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